3家中介机构联手起诉格尔软件等39名被告,索赔3.7亿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赵盼盼 7258阅读 2025-08-14 11:38

8月11日,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软件”)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8月8日,格尔软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三个案件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书,通知其已分别受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所”)诉公司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本次涉诉案件的原告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康达律所均为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2023年4月,泽达易盛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后投资者向泽达易盛、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康达律所等主体发起了诉讼要求赔偿,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康达律所等向投资者赔付及向中国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约4.93亿元后,又联手向包括格尔软件在内的39名被告提起追偿诉讼,合计被诉金额约3.72亿元。

具体来看,案件一涉及金额12345.51万元(本金11755.76万元、利息589.74万元),案件二涉及金额21533.20万元,案件三涉及金额3348.55万元。

格尔软件表示,基于寻求双方未来业务互补协同发展的初衷,公司业务人员与泽达易盛等公司于2018年和2020年进行了两个批次的采购、销售业务,在公司自查过程中,认定所涉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上述两笔交易对公司2018-2021年财务报表的财务数据准确性产生较小影响,无需做追溯调整。上海证监局亦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5月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了警示函,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格尔软件称,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也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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