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尚节能收警示函:2023年募投项目风险未充分披露,两高管勤勉尽责不足被追责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2025-09-10 19:27

财中社9月10日电 恒尚节能(603137)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公告中指出,公司在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未能重新论证“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未及时提示华南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根据《信披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总经理周祖庆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华凤娟对此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教训汲取,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利益。

2025年中期,恒尚节能实现收入9.30亿元,归母净利润4543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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