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公募债券型基金申报规则调整 明确“固收+”导向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3529阅读 2025-09-16 16:30

近日,中国公募基金行业监管规则对债券型基金申报机制作出重要调整,以推动基金产品结构升级、增强权益类资产配置,提升资本市场“源头活水”。业内人士与基金公司已接获监管通知,新规则内容与实施要求已基本明朗。以下为最新政策变化、市场反应及潜在影响评估。

首先,规则要求对“二级债券型基金”(即债基中允许配置一定比例股票或权益类工具者),必须在基金申报时明确约定最低股票/权益持仓比例,此条款若被满足,该类申报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这一规定意在缩短含权益类资产债基的审批周期,提高产品落地速度。若未设定此最低权益类持仓比例,则不适用该快注册通道。

其次,监管对基金公司“在审”债券型产品数量设限。纯债型基金、未设定最低股票/权益仓位的二级债基及专为零售投资者设计的债基三类产品,在审产品总数将被控制在两只以内。此举旨在抑制纯债产品的无序扩张,同时鼓励结构中含有权益暴露的债基申报。

此次申报规则调整与中国证监会过去提出的“提升公募基金权益投资规模和占比”的政策框架一致。监管层意在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基金公司在产品构成中加入权益配置,从而将部分资本由传统债券型产品转向“固收+”策略,更好地反映市场风险与回报权衡。

市场反应方面,不少基金公司已开始调整正在申报或拟申报产品的设计,将原来无最低权益仓位的二级债基改为设定最低权益类配置,以求走快速注册通道。基金公司内部人士表示,这种调整将涉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策略的修改,权责与风控机制也需相应更新。

在投资者角度,新规则预计将带来“固收+型”产品供应增加,有望在追求稳定收益的基础上获得一定权益类溢价。但同时,含权益类成分的债券型基金本质承担更高波动风险。投资者需仔细评估最低权益比例设定、持股策略与基金经理能力,以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总体而言,此次规则变动标志着公募债券型基金管理与产品服务策略向结构优化与市场化定价能力提升方向迈出实质性一步。监管通过控制纯债与低权益暴露产品数量,以及加快含权益配置债基的注册审批周期,明确释放“鼓励‘固收+’、抑制‘类存款型’债基扩张”的信号。行业、资本市场与投资者三方均需适应新规则带来的产品调整与风险定价变化。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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