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遭责令改正 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存隐患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1876阅读 2025-09-24 17:01

财中社9月24日电 东方材料(603110)近期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管部门经核查发现,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与内部控制不完善两大核心问题,具体体现在工资计提凭证管理、采购流程合规性、费用核算与管控等多个环节,相关操作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监管要求,东方材料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面整改,整改完成后,公司需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详细说明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长效保障机制。

2025年中期,东方材料实现收入1.74亿元,归母净利润65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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