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保利置业整合前奏?保利发展成为保利集团一级子公司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徐迪 10.4w阅读 2025-10-10 09:50

乐居财经 徐迪 10月9日晚间,保利发展(600048.SH)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国有股份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告,保利发展将由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保利集团”)的孙公司变为子公司。

划转后,保利发展与保利置业同为保利集团的一级子公司,消除中间层级。

因此,本次股权结构变动,被市场普遍解读为保利发展与保利置业的整合前奏。

近日,保利发展收到保利集团发来《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告知函》,经保利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审批通过,保利集团与保利南方于2025年10月9日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保利集团拟将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持有的本公司4,511,874,67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69%)无偿划转至保利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前,保利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3,067,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3%),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持有本公司股份4,511,874,6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69%),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874,942,4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72%)。

本次无偿划转后,保利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874,942,4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72%),保利南方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属于国有资产内部无偿划转,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保利南方变更为保利集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保利集团。

投资者认为,此举可能为“吸收换股”做准备,实现A+H两地上市。

两个“保利地产”品牌合并后,可解决长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国资委对央企“一业一企”的改革要求。

同时,合并后保利置业作为港股平台有助于打通保利发展境外融资通道,缓解当于单平台融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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