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与浙江千虹回购纠纷终审落定,最高院驳回后者再审申请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1140阅读 2025-11-04 16:24

财中社11月4日电 兆新股份(002256)发布公告,披露与浙江千虹的诉讼终获结果。最高法出具(2025)最高法民申3205号裁定书,驳回浙江千虹再审申请。

该案源于2023年3月增资回购纠纷,公司根据与浙江千虹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在对方行使回购权后,已于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深圳永晟股权回购款的支付义务,总金额为3.54亿元。

浙江千虹2024年2月主张公司及深圳永晟违约,诉请1.67亿元赔偿。一审法院判兆新股份及子公司付违约金421万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公司2024年12月已按判决支付违约金。2025年7月浙江千虹申请再审,现被最高法驳回,案件终局。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其他未披露重大诉讼。

2025年前三季度,兆新股份实现收入3.22亿元,归母净利润491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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