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11月4日,杉杉股份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结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本次《重整计划(草案)》由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及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方组成的联合体递交。此次重整草案被否,意味着“民营船王”任元林牵头的四方联合体跨界入主杉杉股份的资本计划,在最后关键环节遇阻。当日,杉杉股份收盘下跌7.86%。
此次重整表决于2025年10月21日以网络会议形式启动,表决期于10月30日17时届满。据杉杉股份公告,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三大核心组别均投出反对票,导致方案最终未能通过。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涉及的债权与股权金额占比较高,是决定重整方案命运的关键力量,而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的债权规模相对有限。
杉杉股份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实现扣非净利润2.23亿元,同比增长512.94%,核心资产偏光片与负极材料业务处于成长赛道,市场对其重整价值保持关注。
这场重整自启动之初就有波折。2025年3月20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杉杉集团与朋泽贸易实质合并重整,随后启动投资人遴选程序,历经两轮筛选,最终确定由任元林旗下新扬子牵头组成四方联合体,担任重整投资人。根据2025年9月29日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联合体拟合计取得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所持杉杉股份23.36%的控制权,受让股份对价约为32.84亿元。
遴选过程中出现“换将”风波,或是此次重整遇阻的原因之一。此前有传闻,原联合体成员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发去诉讼投诉文件,称虽然公司所在的投标联合体成功中标,但赛迈科的重整投资者资格被TCL产投替换,公司对新重整协议的签署不知情,要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该重整计划无效。
另一方面,任元林缺乏新能源产业运营经验,其“跨界”身份成为争议焦点。市场担忧,任元林掌控的“扬子江系”曾参与4家上市公司,大多走向退市,未来难以保障杉杉股份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针对市场质疑,联合体回应称,入主后将保留杉杉现有优秀管理团队,同时借助TCL产投的产业资源实现协同,跨行业投资风险可控。
随着《重整计划(草案)》被否,杉杉集团重整走向受到关注。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即便债权人会议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法院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强制批准。但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次三大组别集体否决的情况下,强制批准的可能性低。“强制批准需建立在充分保护否决组别利益的基础上,如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不低于清算程序、出资人权益调整公平公正等,而当前未达成这一前提”。
杉杉股份公告表示,后续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重整管理人将继续推进重整工作。有资深律师表示,未来努力方向是协商,即调整方案以争取反对组别支持,可能包括优化债务清偿比例、补充产业整合承诺、厘清遴选程序争议等。从各方诉求来看,债权人关注债务收回效率与安全性,依赖于杉杉未来经营表现;地方政府重视产业链安全,倾向于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的投资者;任元林联合体若想推进入主,需打消市场对其跨界运营能力的顾虑,并解决赛迈科引发的法律纠纷。
也有投行人士称,杉杉集团破产重整进行到目前状态,有可能重新进行遴选。
此次杉杉集团重整被否凸显上市公司重整的复杂性。上市公司重整需兼顾债权人利益、产业可持续性、程序公平性。任元林联合体方案遇阻,是未能在程序正义、清偿保障与产业承诺之间形成平衡。未来上市公司重整中,“白衣骑士”的选择需考量资本实力、产业协同能力与诚信记录;管理人需坚守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各方知情权与参与权,实现多方共赢。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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