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集团控股:深圳鼎新未偿还贷款本金总金额约1680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653阅读 2025-11-18 22:43

Ai快讯 创业集团控股(02221.HK)发布公告,2022年12月26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宜升(天津)(作为贷款人)与深圳鼎新(作为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宜升(天津)同意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两年。

贷款协议日期当天,借款人已按协议条款支付第一笔人民币190万元的利息。2023年12月1日,姜金波先生代表借款人支付人民币105万元,作为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部分偿还。2024年4月1日,宜升(天津)与借款人订立债务抵销协议,双方协定贷款项下本金人民币143万元部分抵销宜升(天津)结欠借款人的相应金额。不过,深圳鼎新于到期日未能偿还贷款本金,截至本公布日期,贷款项下未偿还本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80万元。

自授出贷款以来,本公司定期监察贷款状况。为保障资产,持续跟进贷款回收事宜,包括与借款人协商贷款结算,还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3月及2025年6月通过发出催款函对借款人采取追收行动。鉴于贷款状况,本公司已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中披露就贷款全数确认减值,但仍将继续尽最大努力追收贷款。截至本公布日期,宜升(天津)已委聘中国律师,并正进行公开查询,以查明深圳鼎新及其股东于中国境内拥有的任何资产,以期收回鼎新贷款。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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