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先机企业集团(00176.HK)发布公告,于2025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的函件,当中载列了联交所就公司股份恢复买卖提出的补充复牌指引。
联交所在函件中指出,公司此前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复牌指引(初始复牌指引),且公司曾于2025年11月4日及2025年11月18日发布公告,内容涉及执行董事杨素丽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周伟良先生、谢庭均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在他们辞职后,董事会仅由执行董事李志成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万民先生组成,成为单一性别董事会。基于此,公司未能遵守多项规定,包括:(i)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10(1)条规定的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ii)上市规则第3.10(2)条规定的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要求;(iii)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的审计委员会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一名是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的要求;(iv)上市规则第3.27A条规定的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的要求;(v)上市规则第13.92条规定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要求。
鉴于上述最新情况,联交所认为适宜提出补充复牌指引。除初始复牌指引外,公司必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第3.10(2)条、第3.21条、第3.27条及第13.92条的规定。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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