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飞尚无烟煤(01738.HK)发布公告,本公司连同本集团若干子公司,涵盖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贵州浦鑫)、金沙县白坪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大运矿业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松煤业有限公司及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还有李非列先生及Feishang Group Limited,以及其他方,在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于中国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法律诉讼中被指定为被告。
法律诉讼争议围绕贵州浦鑫与原告于2023年5月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展开,贵州浦鑫已陆续收到原告支付的煤炭预付款,总计达人民币2亿元。与此关联,由李非列先生控制的本公司控股股东Feishang Group Limited,已质押其持有的6亿股本公司普通股(质押股份),以此作为履行煤炭买卖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本公司目前正就上述法律诉讼及其对质押股份的影响寻求法律意见,并会在适当时候发布进一步公告。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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