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杭华股份: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为杭实集团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5144阅读 2025-12-11 17:36

财中社12月11日电 杭华股份(688571)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为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实集团)与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丰投资)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杭实集团、协丰投资变更为杭实集团。

此次变更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化,杭实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78%;协丰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7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

根据公告,一致行动协议于2018年3月26日签署,目的是为了在重大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协议的终止是由于协丰投资持股比例较低,且杭实集团为唯一持股超过30%的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协丰投资的持股比例已由上市之初的4.00%降低至1.35%。

此次权益变动后,杭实集团将独立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未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杭华股份实现收入9.07亿元,归母净利润7594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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