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18日电 泉阳泉(600189)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公司在截至2024年1月8日的12个月内,因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前三季度,泉阳泉实现收入10.22亿元,归母净利润2467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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