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2021年,富安娜斥资1.2亿元,购买了中信证券的一款定制资管计划,即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富安1号”)。
2022年3月19日,“富安1号”产品到期后出现逾期兑付情况。该产品主要持仓为东方红货币B及杭州海港城,其中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是“烂尾楼”,项目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质违约,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不及预期,导致“富安1号”投向该地产项目公司的1亿元产生坏账。
2022年9月,富安娜针对资管违约事件发生后的市场传闻进行澄清。公司公告称,市场与部分媒体存在“中信证券有可能仅作为通道,投资标的为上市公司挑选”等传闻严重失实。经核查,该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为中信证券,相关协议中不存在通道业务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底层资产标的无关联,也不存在主动挑选标的资产由中信证券作为通道发行产品的情况。
2023年8月31日,富安娜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中信证券、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告上法庭。该案在2024年历经三次开庭审理。
截至2024年末,富安娜从“富安1号”产品托管账户提取1430.23万元,剩余产品本金10569.77万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收回。中信证券提供的产品管理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末,“富安1号”产品期末资产净值为7772.61万元。富安娜已将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就产品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为2797.16万元。
12月25日,富安娜发布公告称,公司起诉中信证券、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近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中信证券需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近2930万元。判决生效后,“富安1号”清算收回的款项,富安娜和中信证券各分50%,支付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赔偿款2930万元为上限;驳回富安娜的其他诉讼请求。
另外,法院明确,富安娜之前已从资产专用账户提取559.02万元,且资产专用账户收到西部信托的投资回款3583.71万元,回款尚未提取,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要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
富安娜表示,本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公司重视相关诉讼案件,聘请专业法律团队处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鉴于诉讼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不确定,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后续进展及时披露信息,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AI撰文,仅供参考)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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