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锋龙股份(002931.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锋驰投资、厉彩霞与优必选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公告内容,优必选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同时,在未来12个月内,优必选也没有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以及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重大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此外,未来36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重组上市的计划或安排;未来12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资产重组计划。
该次交易完成之后,锋龙股份仍将以原有业务为主,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优必选将努力优化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以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过,公司转型升级存在不确定性,未来业务合作亦存在不确定性。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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