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12月31日,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920489.BJ)发布公告,称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兑、汪静、丁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安徽证监局经查发现,公司存在多项违规事项。一是子公司存在代持股份情形,2020年11月,佳先股份在《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中披露的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与实际不符。二是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子公司沙丰新材料业绩承诺期存在虚增利润情形,导致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三是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公司2022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相关指标选取存在问题。四是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不完善,且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款项等情形。五是关联方未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存在关联方应回避未回避表决情形。
公司董事长李兑,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汪静,时任副总经理、委派常驻沙丰新材料负责人丁柱,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李兑、汪静、丁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佳先股份表示高度重视相关问题,截至目前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及取得进展。一是根据《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小龙、孙国庆、何益平、高泓静关于买卖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67%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重新测算承诺方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组建业绩补偿追偿专项小组进驻沙丰新材料现场约谈承诺方,积极追讨业绩补偿款,目前业绩补偿款已全部收回。二是公司对业绩承诺期涉及的时任在佳先股份领取绩效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重新考核并追回相应部分,目前应退回的绩效薪酬已全部收到。三是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免去丁柱沙丰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免去汪静沙丰新材料财务负责人职务。四是为加强对沙丰新材料的管控,公司委派潘明荣(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接任沙丰新材料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委派戴昊天(公司财务总监)接任沙丰新材料财务负责人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从事PVC新型环保热稳定剂及助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二苯甲酰甲烷、硬脂酰苯甲酰甲烷、硬脂酸盐类产品,于2020年在北交所上市。
佳先股份2025年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09亿元,同比减少10.88%;归母净利润424.51万元,同比减少77.58%。
截至12月31日收盘,佳先股份股价18元/股,总市值25亿元。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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