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主板IPO,部分数据采购自第三方数据供应商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1.7w阅读 2026-01-09 09:45

近日,企查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查查)披露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拟沪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嘉宇、卢丽俊,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

招股书显示,企查查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专业的商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商,以“发掘数据价值,成就高效决策”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提供准确、高效、便捷的商业数据服务,帮助用户快速了解各类商事主体的信用、风险、商机、资讯等,从而提高决策效率,赋能业务发展。

根据申报材料,企查查对商业大数据进行收集、清洗、标注、挖掘和分析,数据来源主要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等依法公示的公开信息,获取数据的主要方式包括自动化采集数据以及向供应商采购数据。

对此,上交所要求企查查披露:公司采集数据的具体情况,包括数据种类、数据来源、采集方式、数据主体(个人或企业)、采集数据是否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并可直接提供给第三方的信息及相关依据;如采集数据涉及非公开信息,请说明获取方式及合法合规性。

企查查表示,公司在生产端及用户端均涉及数据的采集,其中,生产端是指企查查企业商业信息查询产品所依赖的数据从无到有的生产、加工全过程,用户端则是指使用企查查产品的各类用户(如C端自然人用户、B端企业用户及其实际使用人)的交互终端。

公司在生产端获取数据的主要方式包括自动化访问采集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其中自动化采集数据是公司获取数据信息的最主要途径。自动化采集的数据源主要是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依法公示相关信息的网站,该类型网站分布极度分散且数量较多。另有少部分数据会向第三方数据供应商采购,采购的数据类型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等,主要目的在于对数据进行查漏补缺和交叉核对,以提升自动化访问采集效率和数据完整度。

公司作为依法完成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有权基于经营征信业务的目的,依法采集相关商事主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并可直接提供给第三方信息使用者,公司的数据采集不涉及非公开信息,相关数据获取行为合法合规。

在用户端,公司为了在App、小程序或Web端等渠道向用户提供相关商业大数据服务,实现用户注册、下单付款等基本功能或相关附加功能,需要基于用户授权而获取手机号码、昵称等用户个人数据。公司在用户端收集必要的个人信息,是基于履行会员协议的目的并取得个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属于互联网会员服务常规安排,实质区别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大数据处理。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以个人同意为前提,且该同意需在用户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公司通过弹窗提示、页面显著展示等方式,将公司产品及/或服务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等核心内容充分告知用户,由用户主动勾选作出明示同意,不存在默认勾选、强制授权等违规情形。公司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未超出业务需求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公司用户端数据采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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