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6年1月12日发布的公告,深圳前海聚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深圳前海聚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未按公司制定的内控机制要求控制同日反向交易,未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等,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林晓禹作为深圳前海聚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其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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