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16日电 南大光电(300346)发布公告,公司因收到子公司大额分红,导致202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低于60%,因此不享受15%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公司2025年1-6月剔除分红收益后的净利润为-1479万元,预计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事项预计不会对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3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和2024年已正常享受15%的税收优惠政策。因子公司分红导致的收入变化影响了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计划在2027年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具体安排将根据届时实际情况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税率调整仅涉及公司,承接各业务板块的主要子公司仍持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继续按15%优惠税率申报缴税。
2025年前三季度,南大光电实现收入18.84亿元,归母净利润3.01亿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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