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委任张潇为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1507阅读 2026-02-04 16:43

Ai快讯 福莱特(601865.SH)发布公告称,黄慧玲女士已辞任公司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的,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职务。

公司同时宣布,张潇女士将接替黄慧玲女士,获委任为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该任命自2026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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