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两公司被查一家被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1.2w阅读 2026-02-08 02:08

Ai快讯 2月6日晚间,3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点名。亚辉龙、天晟新材被启动立案调查,ST福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亚辉龙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2026年1月7日,亚辉龙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亚辉龙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早在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对亚辉龙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鸣阳出具监管警示决定,指出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问题。1月6日收盘后,亚辉龙披露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合作方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已开发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当日公司股价上涨6.52%、成交量较前一交易日增长299%。但在交易所督促下,当晚补充公告称,合作方目前在研产品技术路线为非侵入式,尚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且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有的产品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或临床前阶段。上交所指出,公司相关公告对合作方脑机星链技术路径表述前后不一致,未就合作协同性、可行性及后续合作不确定性等事项充分提示风险,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自愿信息披露相关要求。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鸣阳未能勤勉尽责,负有责任。上交所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天晟新材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公司自查认为,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月6日晚间,ST福能披露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0年6月,ST福能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此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2020年虚增利润约3579.85万元,占ST福能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虚减利润约2265.09万元,占福能东方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ST福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同日,广东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ST福能表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致,涉及原子公司大宇精雕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判断该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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