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用好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政策,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145阅读 2026-02-14 11:50
Ai快讯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服务。聚焦人口较多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加大特色产业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托育发展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和安置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支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用好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政策,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助力解决易地搬迁后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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