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0日,青海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开业机构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属地监督管理。
批复明确,核准其中文名称为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海东农商银行。注册资本方面,核准海东农商银行注册资本金为10.06亿元。
股权结构为:自然人股东934户、认购股本47,138.911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6.85%;法人股东32户、认购股本53,473.556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3.15%,其中海东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股本7,556.315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7.51%,青海东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认购股本6,60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56%,青海平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本5,53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5%。
海东农商银行人事任命方面,核准袁金宝、唐芬芬、罗喻之、张鑫安、李惠娟、祁莉红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杨常春、郑晓伟、赵璐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张鑫安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宋晓亮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洪成、赵明寿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邵永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海东农商银行开业同时,核准青海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循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家机构解散,相关债权债务由海东农商银行承继。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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