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被出具警示函,涉境外子公司及研报违规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1.9w阅读 2026-05-27 13:34

瑞财经 刘治颖 5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光大证券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未对境外子公司相关议案履行公司层面的集体讨论程序、未由合规负责人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二是未能有效防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收到警示函前一个月,光大证券披露了跨度约10年的MPS事件相关进展:其下属公司在英国向MPS原卖方股东追讨6.61亿美元的诉讼,因“欺诈性虚假陈述”的主张与英国法理不匹配,被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驳回。

2025年,光大证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63亿元、同比增长1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9亿元、同比增长21.92%。

2026年第一季度,光大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0.84亿元,同比增长2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6亿元,同比增长42.34%。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相关标签:

港股动态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