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已至 7月1日起货币经纪商对未签署付费服务协议的机构或停止债券报价服务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1.2w阅读 2026-07-01 09:19
Ai快讯 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公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到,针对本办法实施后新接受的委托,经纪机构应当按要求签署服务协议。对于本办法实施前产生的委托,经纪机构应当在2026年7月1日前与委托方补充签署服务协议,并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等多家经纪机构此前发布推进货币经纪服务协议与费率表签署的提示函,诚请各公司基于平等互利原则,尽快就《货币经纪服务协议》达成一致并完成签署。若未能及时规范签署,双方在开展相关产品经纪业务时均将面临合规风险,后续服务的正常连续开展亦可能受到影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第6号)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货币经纪公司提供经纪服务应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期限、费率等事项,金融机构应当配合货币经纪公司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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