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集团以资抵债:拟出售三家商业物业公司予中骏商管,抵销9亿元债务

乐居财经 714阅读 2026-10-27 22:48

乐居财经 李兰10月27日,中骏集团控股(01966.HK)、中骏商管(00606.HK)发布联合公告,宣布中骏商管拟收购中骏集团旗下三家持有商业物业的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代价为10.6亿元。该交易将通过抵销中骏集团结欠中骏商管的债务及支付现金余额的方式进行结算。

公告显示,中骏商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贷款人)于2022年11月向中骏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借款人)发放了本金最高达人民币9亿元的贷款。该贷款原定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经补充协议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固定年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截至2026年8月31日,中骏集团根据经修订贷款协议结欠中骏商管的债务约为人民币9.084亿元(包含9亿元未偿还本金及约840万元应计利息)。

鉴于该贷款即将到期,双方于2026年10月27日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卖方(中骏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买方(高思企业有限公司,中骏商管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股份,以清偿该债务。

本次交易涉及的目标公司A、B、C分别持有位于福建省南安市的水头中骏世界城、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平顶山中骏世界城,以及福建省莆田市的仙游中骏世界城。截至2026年8月31日,上述三项商业物业的初步估值分别为3.5亿元、4.68亿元和2.77亿元,合计约10.955亿元。目标集团于该日的资产净值总额约为2.19亿元。

根据协议,10.6亿元的代价将首先于成交时通过将该笔约9.084亿元的债务(于成交日期的累计应计总额)与代价按等额抵销的方式支付。抵销后的余额将由买方以中骏商管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同时,买方将代表目标集团清偿其于成交时结欠中骏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款项。

中骏集团预期将就此次交易录得约人民币1220万元的非经常性亏损。交易完成后,目标集团成员公司将成为中骏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中骏于目标集团的实际有权百分比将由100%下降至约38.47%。中骏表示,出售目标股份旨在避免还款违约,不会触发重大现金流出,有助于降低杠杆水平及改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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