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龙客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44.76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7w阅读 2021-11-04 07:38

  乐居财经 11月4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沪0112执14091号,执行标的为144.76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

  据悉,申龙客车成立于2001年4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任可翔,注册资本为3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客车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汽车空调装配;五金加工等。该公司由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且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后者15.97%的股份。该公司有19家对外投资企业。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70条,被执行总金额约2.85亿元,有历史被限制高消费记录27条。

  (责编: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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