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多名高管被广东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多份年报存在错报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9.6w阅读 2024-02-08 16:47

乐居财经 邓如菲 2月8日,格力地产(SH600185)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格力地产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陈辉、周琴琴、周优芬等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38.70万元。其中,2018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44,192.04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86.21%;2019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303.81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0.58%;2020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6,256.72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29.10%;2021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886.13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4.10%。

同时,2022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38.70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

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2018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格力地产上述相关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格力地产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周琴琴、监事滕翀、董事会秘书邹超、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方军雄,2022年10月至今现任董事长陈辉、董事兼副总裁周优芬、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黄一桓、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路晓燕,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陈辉、周琴琴、周优芬、邹超、黄一桓、滕翀、方军雄、路晓燕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上述人员根据本决定书相关安排到广东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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