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王海峰等高层因未恪尽职守收深交所监管函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帅 1328阅读 2019-09-27 15:44

  乐居财经 王帅 9月27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王海峰、王震坡、余明桂、刘权、陆风起、张保柱、朱莹、刘江:

  2019 年 4 月 30 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 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 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约为 22.47 亿元。

  你们作为公司董事、时任董事、监事、时任监事,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相关规定。

  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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