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状告蓝光集团,案由系其他执行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6.9w阅读 2021-07-05 13:30

  乐居财经 赵微 7月5日,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立案,案由系其他执行,立案日期为2021-06-29。

  据悉,该案案号为(2021)鄂01执保325号,受理法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状态为正在审理。上诉人/原告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另悉,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小英,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企业投资服务、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大股东为杨铿,持股比例95.04%。另4.96%由自然人张焕秀持有。

  据企查查显示,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3起,案由系合同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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