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局:宏光照明灯具产品抽检不合格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0w阅读 2021-07-09 18:03

  乐居财经 严明会 7月8日消息,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近期依法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灯具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按照相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发现8组灯具产品不合格。

  8组灯具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灯具产品互换性、防触电保护、结构(平稳性)、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谐波电流限值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进行处理。

  其中,中山市宏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1款固定式灯具抽检不合格。

  据企查查,中山市宏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日期2008年6月,法定代表人黄连众,黄连众持股60%,黄权国持股20%。

  据公开资料,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21起,其中85.7%为被告,案由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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