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物业状告宏洲物业,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吴文婷 7.1w阅读 2021-08-12 15:27

  乐居财经 8月12日,杭州物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华物业”)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告为物华物业,被告为杭州宏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洲物业”),开庭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物华物业成立于2000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6080万元,法人代表为陈为民,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服务等。目前,其大股东为陈为民,持股90%。

  据查阅,东亚装饰曾涉及法律诉讼446起,司法案件411起。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显示,其所涉及的民事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最多,为439起。

  而宏洲物业成立于2009年4月29日,注册资本1008万元,法人代表为黄婷。目前,其大股东为杭州鸿志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持股97.86%。后者大股东为何国强,持股20%。

(责编: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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