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日前,沈阳人才新政3.0版推出!对原有人才政策进行全面升级,好多人都能领补贴。
沈阳市人社局发布《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新修订)》。新修订版本规定,对于在沈阳首次购房的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补贴2万元。
补贴范围有: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5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5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沈阳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沈阳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5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须在沈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五年),创业的须创办企业经营累计5年以上(含五年),不足5年的应到所申请区、县(市)主动退还购房补贴。经核查在沈就业创业累计不足5年的应限期退还购房补贴,拒不退还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首次购买住房的认定,实施细则也进行了规定,是指在沈初次购买或获得的首套居住性房产。在申请人提交的房产之前,申请人在沈不能以任何形式拥有(或曾经拥有)任何房屋用途的房产。申请补贴时必须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毕业5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申报期限为毕业证书发放5年内,申报期不足一年的,可延期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毕业5年内签订网签合同,但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7年1月1日后签订),待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需同时提供网签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手续申报补贴。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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