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集团:下属污水处理厂厂长阳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通报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5.2w阅读 2021-09-28 16:51

  乐居财经 孙肃博 9月28日,据北京市纪委监委官微——清风北京消息,6起市管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其中,首创集团下属昌江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棋子湾地表水厂、镇区污水处理厂、马荣港污水处理厂厂长阳斌,存在违规公车私用问题。

  据悉,2019年至2020年,阳斌在担任棋子湾地表水厂、镇区污水处理厂、马荣港污水处理厂厂长期间,驾驶公车上下班,期间产生汽油费约9650元。阳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据乐居财经查阅, 昌江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曹忠友,注册资本为127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他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等。

  该公司由首创环保(600008.SH)持股100%。目前,暂无对外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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