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建厅:恒大湖南分公司需退还挪走的预售款,高管不得离职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买房 5.5w阅读 2021-10-29 22:02

  乐居财经 10月25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恒大集团湖南分公司下发了《关于请落实“保交楼”工作有关事宜的函》。函件指出,当前,“保交楼”是首要任务,恒大集团湖南分公司务必切实负起保交楼主体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道德责任,务必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用真实行动履约兑现对购房者的承诺。

  在函件中,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恒大集团湖南分公司提出几点要求:

  一、凡涉及“一楼一策”方案资金平衡的资产,未经各地住建部门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二、恒大集团湖南分公司处置土地、车位、住建工程等涉房项目回笼资金,必须全部纳入项目所在地政府设立的资金共管专户,由地方政府统一监管支付使用。

  三、处置费房地产业业务股权、资产、项目的回笼资金,应优先退还被挪用或违规使用的预售监管资金,用于支付“保交楼”工程款和工人资金;资金没有用于“保交楼”的,支付使用前必须向省工作专办报告。

  四、恒大集团湖南分公司即附属公司涉嫌挪用、违规使用预售监管资金,应立即纠正,并于11月30日前将抽逃、挪走的预售款退还。

  五、由于恒大集团湖南分公司债务风险引发延迟交楼、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等重大风险隐患,在“保交楼”任务完成前,该公司高管及各项目公司法人和核心员工,不得离岗,不得离职。

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恒大湖南分公司高管不得离职

恒大湖南分公司高管不得离职


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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