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物业旗下香江供热被天津宝坻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吴文婷 7.6w阅读 2021-11-12 15:53

  乐居财经 11月12日,据企查查,天津宝坻区香江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供热”)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58465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执行法院为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津0115执4400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香江供热成立于2018年7月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人代表为罗振宇,经营范围包括:热力的生产、供应;热力工程设计、施工;供热设备安装等。

  目前,香江供热的大股东为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物业”),持股67%。香江物业由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100%持股。香江控股的大股东为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持股38.89%。香江集团由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大股东为香港利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97%。

(责编: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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