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易出行汽车科技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53.64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8.0w阅读 2021-12-09 11:39

  乐居财经12月9日,易出行(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易出行汽车科技)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553.64万元。该案案号为(2021)津01执1015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12月7日。

  天津易出行汽车科技成立于2017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张丽男,注册资本为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计算机图文设计、制作等。该公司由天津市瑞翔新时代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天津万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该公司有27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大连易约就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

  据乐居财经了解,天津易出行汽车科技有2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为597.36万元,曾涉司法案件36起,案由系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最多。

(责编: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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