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住物业被行政处罚,因其管理的小区存在火灾隐患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吴文婷 8.1w阅读 2022-01-04 19:18

  乐居财经 1月4日,据企查查,江苏中住物业服务开发有限公司镇江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住物业镇江第二分公司”)新增1则行政处罚。

  该处罚事由为2021年3月23日,镇江市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中住物业镇江第二分公司负责管理的云河湾小区存在以下火灾隐患:火灾报警系统有235个故障点,无法远程启动喷淋泵和消火栓泵,火灾报警系统瘫痪,随即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2021年9月27日,监督员复查发现,云河湾小区火灾报警系统仍然存在有49个故障点,未整改完毕。

  因此,镇江市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中住物业镇江第二分公司做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处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镇京〔消〕行罚决字〔2021〕0043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中住物业成立于2006年4月10日,注册资本3050万元,法人代表为陈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房屋、机电设备维修,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等。目前,其大股东为陈湧,持股95%。

(责编: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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