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低价处置上市公司资产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8.0w阅读 2022-01-05 10:26

  乐居财经 王敏  1月5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奋达科技”)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奋达科技此前披露,拟作价5.02亿元出售全资子公司富诚达100%股权。关注函指出,2017年购买价格和本次出售价格差异较大,购买价格是出售价格的5.77倍。2017年购买时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作价,本次出售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作价,要求说明两次交易评估作价基础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利用评估方法低价处置上市公司资产、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奋达科技于1993年4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肖奋,注册资本为18.2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等。肖奋为公司大股东,持股30.7%。公司对外投资企业21家,包括东莞市欧朋达科技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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