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兴业集团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93.99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9.9w阅读 2022-01-07 09:40

  乐居财经 1月7日消息,四川宜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川1521执317号,执行标的为193.99万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1月6日。

  四川宜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文万彬,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该公司由文万彬持股92.2%,文德华持股7.8%。该公司有8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四川峰源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08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超24亿元,有被限制高消费记录22条。

  (责编: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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