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阳光控股集团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6192504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1w阅读 2022-01-14 15:51

乐居财经 扬州 惜月 1月13日,乐居财经获悉,扬州金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扬州金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标的:46192504元,执行法院: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日期:2022-01-13,案号:(2022)苏1091执65号。

扬州金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09-18,法定代表人为魏全林,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扬瓜公路以西一幢,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

目前该公司已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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