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6000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6.0w阅读 2022-03-16 09:44

乐居新媒体扬州 3月15日,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扬自然资﹝2022﹞罚字9号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于2020年12月在扬州市邗江区迎春路东侧、北环路北侧908地块建设月城锦墅项目,经查实:18#楼西侧围墙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且位置相对规划总平面图向东位移0.96-1.01米,涉及长度20米。

处罚金额(万元):0.6

决定机关: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决定日期:2022-0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12-01,法定代表人为李兵,注册资本为606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24层,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

相关链接: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增对外投资,注册资本1亿元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增对外投资

扬州邗创置业成立,由扬州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