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拟废止区域性限售政策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3w阅读 2022-03-23 11:44

  乐居新媒体  哈尔滨 3月23日,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

废止区域性房地产限售政策


  此前哈尔滨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政策包括,在主城区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区域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同时,进一步降低个人债务风险,在延续现有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同时,将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0.5调整为0.4。此项政策实施前,申请贷款职工已与开发企业签订联机备案的《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交足购房首付款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或者已办理《批准存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评估通知书》、交足购房首付款并取得资金票据的,仍执行调整前公积金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

  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信贷调控政策,严格控制二套以上购房的首付和利率标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项标准,抑制投资和投机购房需求。


废止区域性房地产限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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