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物业状告翡冷翠地产,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6.1w阅读 2022-04-19 10:14

  乐居财经 4月19日,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物业”)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告为绿地物业,被上诉人/被告为广州市翡冷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据查,该案件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案号为(2022)粤0112民初12602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企查查显示,广州市翡冷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王轶夏,注册资本为4.45亿元,经营范围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等。目前,该公司由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0%,而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上海东方康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

  绿地物业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冯欣,经营范围含会所管理,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目前,该公司由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责编:李兰)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