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买卖狮头股份股票 涉事人员否认进行内幕交易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北京商报 5.3w阅读 2022-04-26 23:47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实习记者 王晓曦)4月26日晚间,狮头股份(600539)发布公告称,公司在自查中发现,自首次披露收购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99%股份事项起至披露终止事项之日止,标的公司董事及交易对方刘佳东及其直系亲属刘磊、交易对方白智勇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过,刘佳东、白智勇等否认进行内幕交易。

公告显示,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3月18日,重组标的董事、交易对方刘佳东累计卖出1.5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刘佳东直系亲属刘磊累计买入3.68万股上市公司,卖出3.67万股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对方白智勇累计卖出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2.45万股。

刘佳东及表示,上述股票减持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其从未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狮头股份内幕信息进行买卖股票,亦从未泄露狮头股份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狮头股份股票。

此外,刘佳东还称对刘磊交易行为并不知情,刘磊对狮头股份的股票交易系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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