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沈阳 4月30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
通知明确,为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方便群众购房,经研究,对于通过“卖旧买新”购房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在旧房出让过程中,可在我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联合发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解释。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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