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银行多个涉房股东存在被执行人信息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5w阅读 2022-05-03 11:25

乐居财经 5月3日,据企查查,辽宁省朝阳银行多个主要股东存在被执行人信息,其中多家涉房地产企业。

  具体来看,朝阳银行第三大股东,中宏龙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龙马”),有五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6.12亿元;公司持股1.6707%的股东朝阳盘龙房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3月以来五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4945万元。中宏龙马亦有房地产业务。

  另外,占股约2%的辽宁兴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6435万元,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73万元;占股1.15%的朝阳龙腾重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87次被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约4.97亿元;占股0.55%的朝阳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138万元;朝阳宏达企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0.83%,被执行标的为4.59亿元;朝阳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0.55%,被执行金额2万元。

  朝阳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7日,公司注册资本25.53亿元。法定代表人赵光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朝阳银行总资产达106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85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40亿元。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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