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被淳安县公安局千岛湖派出所行政处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2w阅读 2022-05-12 13:48

 乐居财经 5月12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被淳安县公安局千岛湖派出所行政处罚,处罚日期2022年5月11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淳公(千)行罚决字[2022]00823号。

  据乐居财经查阅,亚厦股份成立于1995年7月,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目前,该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其对外有31家投资企业。

  企查查显示,亚厦股份曾涉司法案件2652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314条,案件总金额为93577.82万元,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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