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宏汽车集团被限制高消费,曾被“限高”92次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2w阅读 2022-06-16 15:19

  乐居财经 6月16日,企查查显示国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汽车集团”)被限制高消费,案号为 (2022)津0116执10063号,关联对象为马少华,申请人为佟伟,立案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发布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

  国宏汽车集团成立于2004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少华,注册资本为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制造、改装、销售专用汽车、全掛汽车及配件(按津经行管2004第65号文件经营);缸罐制造等。该公司主要由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4.1%,北京国宏金桥因为所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该公司有11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等。

  国宏汽车集团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227起,其中83.7%为被告,35.68%的案件案由为劳动争议案件执行。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73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约1.17亿元;有被限制高消费记录92条。

  (责编:邓如菲)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