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支持商业主体改造提升,单项目支持金额不超500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6.7w阅读 2022-06-21 14:54

  乐居财经 兰兰 6月21日,据北京市商务局官方微信消息,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打造全市消费集聚地,促进本市消费稳定增长,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品质提升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该《指南》明确,支持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域内的商业主体(指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购物中心、百货店、专业专卖店等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商业主体”)进行外立面改造、店内装修、设备购置及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改造升级。

  支持商业主体改造提升。对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4.35%。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以下为《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品质提升项目申报指南》原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打造全市消费集聚地,促进本市消费稳定增长,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品质提升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指南》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及《北京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精神,加快推动全市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品质提升,扩大消费有效供给。

 二、《指南》支持方向及内容

  (一)支持商业主体改造提升

  支持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域内的商业主体(指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购物中心、百货店、专业专卖店等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商业主体”)进行外立面改造、店内装修、设备购置及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改造升级。

  (二)支持商圈(特色商业街)内商业主体数字化建设

  支持商圈(特色商业街)内商业主体建设智慧管理运营大数据平台,包括数据中心和智能设施[.数据中心和智能设施体系包括自建网络设施、智能感知、计算存储、智能终端、智能运维等设施。]、数据共享[.数据共享体系包括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数据接口和通用标准等。]、智能安防[.智能安防体系包括在主要出入口、核心公共区域内配备视频监控系统等。]三大体系设施建设及软硬件设备购置。

  三、《指南》支持条件

  (一)申报主体的营业面积:购物中心、百货店5000平方米(含)以上,专业专卖店2000平方米(含)以上。
  (二)申报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商业主体改造提升,购物中心、百货店在1000万元以上,专业专卖店在100万元以上;商圈(特色商业街)内商业主体数字化建设,在200万元以上。

  (三)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内商业主体升级改造后,经营稳定,业绩良好,日均客流量、销售额等主要经营业绩高于升级改造前。

  (四)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是商业主体改造提升和数字化建设不得重复享受,如企业同时符合政策中两个支持方向,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二是企业集团统一建设智慧管理运营大数据平台多家门店使用时,由企业集团申报,其他门店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实施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

 四、《指南》支持标准

  (一)支持商业主体改造提升。对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4.35%。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商圈(特色商业街)内商业主体数字化建设。对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指南》执行时间

  《指南》执行时间为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项目申报时间为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止。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