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454.94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5.0w阅读 2022-07-04 10:22

  乐居财经7月4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被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454.94万元。该案案号为(2022)吉0202执1432号,立案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吉林银行成立于1998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立生,注册资本约100.67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该公司大股东为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约34.08%。该公司有16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等。

  据企查查,吉林银行涉及司法案件123起,共58个风险关系对象,共3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12228.09万元,共115条裁判文书,共56条开庭公告。

(责编: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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